25届表演艺考考试要求要注意!
25届表演艺考考试要求要注意!
表演艺考考试科目
1.科目一,文学作品朗诵。考生朗诵自选文学作品(现代诗歌、叙事性散文、小说节选、戏剧独白等)一篇,时长不超过3分钟;考生须以普通话脱稿朗诵。
2.科目二,命题即兴表演。现场随机分组,按组进行多人小品,现场抽取考题,稍作准备后进行考试,每组准备时间不超过5分钟,考试时长不超过3分钟。
3.科目三,形体技能展现:考生自选形体动作(舞蹈、武术、戏曲身段、艺术体操、广播 体操等)一段,时长不超过2分钟。
4.科目四,自选曲目演唱:考生演唱自选曲目(歌剧、音乐剧、民歌、流行歌曲等)一首,考试时长不超过2分钟;考生须无伴奏进行演唱。
面试考试流程
考生须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1.集中候考:考生应按本人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寄存背包及手机等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及其他规定以外的物品到指定地点,接受入场检查和身份验证,本场考试结束后凭身份证及准考证领回。考生通过人脸识别后根据工作人员引导集中候考。未按照规定时间到达考点候考的视为弃考。
2.抽取考试顺序:进入候考室前,考生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通过抽签随机确定考试顺序。参加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戏剧影视表演方向)命题即兴表演科目的考生根据抽签情况完成随机分组。
3.备考:考生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到指定的备考室进行身份验证后,抽取试题进行备考
面试考试要求
1.考生务必按本人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视为弃考。
2.考生进入考场前,统一接受入场检查,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考生可携带存放形体技能展示科目考试伴奏音乐文件的U盘,严禁携带各类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设备),任何照相设备、录放设备及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等物品。考试期间如发现携带、使用上述违禁物品者,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3.备考中一旦完成抽取试题,考生不可以任何理由中断考试,否则视为弃考。
4.形体技能展现科目考试时,考生须自备U盘(仅存储本次考试所用音乐,MP3格式),考试时如因制作、格式或介质等原因无法播放音频或音质不清,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应在无伴奏情况下完成考试。
5.考场内考生一律禁止透露其姓名、考生号、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等个人相关信息,禁止出现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性的行为,否则按违规处理。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不得触碰考场内设施设备。
6.着装要求
考生须穿着合体,便于活动,但不宜过于宽松或过大过长,不可使用内增高等影响考官判断的辅助用品;长发考生需将头发束起,且露出额头,保证头发不遮挡任何面部主要特征;考生须素颜,且不得佩戴框架眼镜,需要视力矫正的考生可佩戴透明隐形眼镜,但不得使用美瞳。不可使用服装或化妆手段遮盖体貌特征(如遮盖身体疤痕、纹身、胎记等)。
考点备有湿纸巾、卸妆水,如考生妆容不符合要求,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卸妆。因卸妆等导致错过考试时间的,将安排在下一时段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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