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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影学院 2023 年艺术类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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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影学院 2023 年艺术类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3-07-29 点击数:348

北京电影学院是一所有着电影历史传承和深厚电影文化积淀的高等艺术院校。建校 70 余年来,名师荟萃,学派传承,创作了众多中国电影史上的经典作品,在学科建设、教学创作、师资培养、人才选拔各方面都引领着中国电影教育的发展方向。我校以优良的教学传统,雄厚的师资力量,齐全的学科专业,完善的教学设备以及规范的教学秩序,成为中国培养电影艺术创作、管理及理论研究人才的重要基地。2023 年我校艺术类本科计划招生 601 名,各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含华侨、港澳台地区),无分省计划,文理兼招,学制 4 年。艺术类高职(专科)计划招生 80 名,分省计划,文理兼招,学制 2 年。最终招生计划数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数为准。

一、本科招生专业、人数及学费 

二、高职(专科)招生专业、人数及学费(学制 2 年,分省计划招生) 

高职(专科)专业的具体分省计划数情况,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公布的计划数为准。 

考试办法及录取原则依据“第八部分院系专业介绍”中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对该专业的介绍。

三、报考条件 

1.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 2023 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2. 按教育部要求,考生若报考省级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须取得省级统考合格成绩;

3. 符合我校各专业要求(具体专业要求依据“第八部分院系专业介绍”)中对专业报考条件的要求者可报考。

4.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未取得 2023 年所在省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2)未按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艺术类)有关规定执行者;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专业报名及专业考试 

我校属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

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 号文件规定: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统考和高校校考。考生所报考

专业属于艺术类省级统考涵盖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且成绩合格。报考我校的专业是否涉及省

统考以及涉及哪一类省统考,请考生参照附件 1《北京电影学院 2023 年艺术类本科各专业(招考方向)与各省级艺术类统考子科类对应参照表》。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专业考试的报名及考试。 我校不组织现场确认及现场报名,报考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凡参与我校 2023 年艺术类专业网上报名者,均视为已详细阅读了《北京电影学院 2023 年艺术类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简章》,并充分理解及认可本简章中所述的各项规定、考试方式、录取原则等有关内容。按照上级关于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2023 年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拟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线下考试只设北京考点,不设京外考点。 

(一)专业报名: 

1. 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起止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3 日上午 9:00 起至 2023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00 止。逾期不补报。

(2)【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系统】网址:https://bkbm.bfa.edu.cn

(3)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北京电影学院 2023 年艺术类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简章》,了解报考信息以及网上报名说明,不按要求报名,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完成网上缴费等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网上缴费 

(1)考生在网上缴费前,请务必仔细确认自己报考的专业(招考方向)。所报考的专业(招考方向),一旦缴费成功,不得更改。

(2)网上缴费成功后,即生成专业考试准考证号。一旦准考证号生成,考生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报名费不予退还。

(3)考生未完成网上缴费或者缴费不成功,均不具备考试资格。报考我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新媒体艺术专业、产品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跨媒体艺术专业、动画专业、漫画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考试费 160 元(根据京教函〔2016〕548 号文件)。除上述专业外,我校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初试报考费 100 元;复试费 80 元;三试费 80 元(根据京发改〔2004〕2651 号文件)。

考生按参加的考试阶段,通过【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系统】缴纳费用。

(4)网上缴费在线支付客服电话: 

400-698-0966(工作日 9:00—18:00)

3. 网上提交报考材料

(1)报考材料提交时间: 

2023 年 1 月 14 日上午 9:00 起至 2023 年 2 月 5 日上午 9:00 止。 

(2)报考材料提交方式: 

考生在选报每个专业(招考方向)且成功缴纳初试费以后,在指定时间通过【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系统】内的【考生报考材料上传】提交,上传大小不得超过 2MB 的扫描版 PDF 文件。兼报多个专业(招考方向)的考生,须分别上传对应专业(招考方向)的报考材料。 

(3)报考材料提交内容: 

考生须提交带有 2023 年高考考生号的《考生报考证》或《艺术类准考证》或《普通高考考生报名信息单》。

对于省级统考涵盖的专业(招考方向),还须提交艺术类省统考合格证明材料或《艺术类省统考合格证》。现役军人还须提交:大军区级政治部《介绍信》。考生提交的全部报考材料,须合并扫描在同一个 PDF 文件中。 如遇省级统考时间延迟、省级统考成绩暂未公布等情况,考生可先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在参加专业终试(最后一试)前补交对应子科类的省级统考合格材料。 

如遇以下情况,我校将取消考生专业报考资格及专业考试各阶段成绩: 

①考生所提交的报考材料或身份不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考生报考资格;

②考生提供虚假报考材料;

③我校向教育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报送考生信息数据时,被教育部以及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不通过。

4.《北京电影学院 2023 年本科、高职专业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

(1)关于各阶段缴费与打印准考证:考生均须登录【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系统】完成。

(2)线上考试阶段,考生无需打印《准考证》。对应阶段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自行在指定线上考试平台中确认参加对应阶段的专业考试。

(3)线下考试阶段,在对应阶段缴费成功后,自行打印对应阶段《准考证》。参加线下考试的考生务必凭自行打印的对应阶段《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线下阶段的专业考试,其他阶段或者其他专业的《准考证》无效。《准考证》无需加盖公章。 

5. 特别注意 

确认信息后,不得修改考生信息;已缴费成功的专业(含招考方向),专业信息不得删除与修改。

报考我校的考生请认真核对考试时间,在考试时间不冲突以及专业(含招考方向)间未做兼报限制说明的可选择兼报,但最多只能兼报 3 个专业(含招考方向,兼报的校考类高职(专科)专业计算在总报考专业数量内)。 

报考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学院戏剧影视表演专业校考的考生(仅限使用校考成绩且投放分省计划的省份考生报考),须首先参加表演学院表演专业(本科)的报名,并在填报专业时选择所要兼报的高职(专4科)专业,缴纳一份初试报名费 100 元,参加表演专业(本科)的专业课初试,成绩共用。初试合格后,须进入招生系统确认参加所兼报高职(专科)专业的复试(此阶段起与本科表演专业分开),缴纳高职(专科)专业的复试费 80 元。缴纳高职(专科)复试费成功后,按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复试考试安排,参加高职(专科)复试。复试合格后,须进入招生系统确认参加所兼报高职(专科)专业的三试,缴纳高职(专科)专业的三试费 80 元。缴纳高职(专科)三试费成功后,按高等职业教育学院三试考试安排,参加戏剧影视表演专业高职(专科)三试。

如果选择兼报高职(专科)专业,在表演本科专业缴费成功以后,兼报的高职(专科)专业信息不得增加、删除与修改。

报考声音学院各专业(含招考方向)的考生,不允许兼报声音学院其他专业(含招考方向)。

不按以上规定报考者,一经查出取消考试资格,所涉及专业(招考方向)考试成绩作废。

(二)线上考试

1. 我校各专业(招考方向)各阶段的线上考试,统一使用指定线上考试平台进行考试、录制、提交。

2. 请考生提前阅读《北京电影学院 2023 年艺术类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线上考试平台使用指南》(预计2 月 6 日前公布,请以学校官方通知为准),及时完成注册、认证环节,按照有关要求提前做好线上考试准备。

3. 线上考试平台确认考试、考前准备(人脸验证、阅读考试须知、填写考试承诺书、设备检测等)、考前练习、模拟考试功能,将于 2023 年 2 月 6 日中午 12:00 时开放。 

重点提示:请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完成上述工作,以免影响正常考试。正式考试(录制与提交)时间详见“第八部分院系专业介绍”中各专业公布的考试安排。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录制与提交)视为缺考。

4. 线上考试结果的查询时间,我校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系统】,查询线上考试的考试结果。线上考试通过的考生,尽快在【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系统】内办理下一阶段的缴费手续,按照有关考试要求,准时参加下一阶段的专业考试。

(三)线下考试与北京考点

1. 我校线下专业考试的组考工作,将严格执行上级对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如因疫情防控要求,而带来的考试方式调整,请考生以我校官方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2. 我校 2023 年线下考试只设北京考点·北京电影学院校内,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 4 号。

3. 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持临时身份证,须同时携带户口卡)和自行打印的《专业考试准考证》(A4 纸大小),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线下专业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4. 线下考试安排:各专业(招考方向)各阶段的线下考试安排,请考生以【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系统】首页的“通知公告”公布的考场安排为准。

(四)考试纪律 

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北京电影学院考试规定,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考试考生须知》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从严查处,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后续处理。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凡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伪造骗取报名资格等情况,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招生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发现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处理。

(五)最后一试成绩查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 号文件规定:我校 2023 年各专业考试最后一试的通过人数,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录取人数的 4 倍。专业考试进入最后一试的考生,可于 2023 年 4 月底通过本人的证件号和密码,登录【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系统】查看自己的专业考试成绩。

五、文化考试及志愿填报 

1.北京电影学院专业考试最后一试通过的考生须参加“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所报专业代码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代码为准(填报高考志愿代码为各省自行编制)。有问题请考生向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咨询。

3.录取以考生高考志愿填报顺序为准。

4.报考我校高职(专科)的考生需按我校投放所在省的计划填报志愿,无计划省的考生填报志愿无效。如省统考不涵盖的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同时专业考试最后一试通过,否则填报志愿无效。

5.报考我校的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地区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且专业考试最后一试必须通过,否则填报志愿无效。报考我校的华侨、港澳地区以及台湾地区考生的文化课报名、文化课划线办法以及文化课录取标准,均依据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6.专业考试最后一试通过的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地区考生,须按照联招办的相关规定,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考试 (简称“港澳台侨联招”)。未参加“港澳台侨联招”且专业考试最后一试通过的香港考生,可选择使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港澳台侨考生可以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港澳台侨页面”,查询相应类型的招生简章,以了解详细的报考要求。

 六、入学 

1.根据教育部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我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2.我校对新生组织身体检查和心理测评,入学时身心状况不宜在校学习的新生,经学校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我校将在学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给予学生取消学籍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为了保证新生顺利入学,建议新生在高考报名后,入学前,不要变更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内容。

5.新生入学后外语一律学习英语。

6.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2023 年入学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和任何学校以外机构(公司)签署任何经济合约。

七、学费、毕业证书及就业 

1.学费等有关收费标准如有变动,将按上级主管部门统一调整、批复后的标准执行。

2.学校有完善的奖贷助勤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金、助学贷款,帮助完成学业。

3.根据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在我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我校为符合毕业要求的本科学生、高职(专科)学生颁发毕业证书;为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学生,颁发学位证书。

4.毕业生就业遵循市场调节,政府调控,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主要流向各类影视单位、各类型影视剧剧组、动画游戏制作企业、各大电视台、电台、文化艺术团体、报社、杂志社以及各大互联网企业。

八、其它 

1.考生报名费、赴考往返路费和食宿费自理。

2.学校地址

海淀校区: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 4 号

怀柔校区: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瑞丰大街 1 号 

3.联系方式

学校官方网站:https://www.bfa.edu.cn 

本科招生网站:https://zs.bfa.edu.cn/

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系统:https://bkbm.bfa.edu.cn/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82048291 

考生也可登录我校“本科招生咨询智能问答平台”或“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留言咨询。 

招生院系咨询电话:详见第八部分“院系专业介绍”或者本简章最后一页

招生监察电话:(010)82044801 

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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